陈瓘 (1057~1124年),字莹中 ,号了斋,沙县城西劝忠坊人。宋元丰二年(1079年)探花,授官湖州掌书记,历任礼部贡院检点官、越州通判、温州通判、左司谏等职。以“直谏”闻名。
元祐四年(1089年),陈瓘任越州通判官。太守蔡卞认为陈瓘德才兼备,给他特别的礼遇。陈瓘却认为蔡心术不正,常常避而远之。陈瓘在明州任职时,职分田(北魏至明初按官职品级授给官吏作为俸禄的公田)收入丰厚,陈瓘只取一部分,其余充作公用。章惇任宰相时,听说陈瓘颇有才干,有一次特意邀他同船,向他征求治理国家的意见。陈瓘明知章惇与司马光政见相悖,却当着章停的面,极力为司马光辨护。章惇被陈瓘的胆量和学识所打动,尽管政治观点不同。还是提拔他为太学博士。进朝后,陈瓘仍坚持自己的政见,终于被贬为沧州通判。
徽宗期间,陈瓘被起用为右正言,后又提升为左司谏。不久,陈瓘因抨击外戚向宗良兄弟与侍从中希望得到宠幸的官员互相勾结及皇太后干预政事一事,被贬为扬州粮料院的监官,后改知无为军知事,第二年又召回京城,先任著作郎,后提升为右司员外郎兼代理给事中。宰相曾布派门客私下告诉陈瓘,将授给他实职。陈瓘对儿子正汇说,我跟丞相在朝中议事常意见不合,现在他这样做,是想用官爵来做诱饵。我如果接受他的引荐,以后议事意见若有异同,于公于私都问心有愧。于是,他写了一封专门论述曾布过失的信,与曾布见面时当面交给了他。曾布看了非常恼怒。争辩时,曾布态度十分傲慢,并大声责骂,陈瓘站立起来说,刚才我们谈论的都是国家大事,谁是谁非自有公论,宰相不可失去对待士人的礼节。两天后,陈瓘被贬为泰州知府。崇宁年间又被解除官职。放逐袁州、廉州、后又转至郴州。稍后,复为宣德郎。
不久,因其子陈正汇控告蔡京动摇东宫失实一事株连被捕入狱,后被流放通州、台州、江州、楚州等地。宣和六年(1124年)去世,享年68岁。
陈瓘为人谦和,不争财物,闲居矜庄自持,不苟言谈,通于《易经》,生前论及的国家大事,后来大多得到验证。靖康初(1126年)钦宗追封他为谏议大夫,并在县学中建了斋祠。南宋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高宗赐陈瓘谥号忠肃。
陈瓘著有《尊尧集》传世,他的书法也颇有造诣,人称“尚重而谨严”,“精劲萧散,有《兰亭》典型”,“观其书,可以知气节之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