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纲(1083~1140年),字伯纪。邵武人。宋政和年间(1111~1117年)任国史编修,宣和元年(1119年)六月因上书议论政事触犯皇帝和当朝权臣,被贬到沙县监管税务。李纲选择兴国寺西边的客房为住所,取“人生无非大观世界一寓客,不妨随寓而安”的意思,命名为“寓轩”。
李纲在沙期间,表面上或参订佛语,或宾客游从、歌咏谈笑,实际上却心怀愤懑,忧国忧民。他与沙县名士陈瓘、邓肃等结为知已,诗文唱酬,以抒情怀。在答谢陈瓘赠“岩上石芝”一诗中,他由石芝之味“初淡中苦,已而发甘”联想到忠谏之言。写道:“自古至言多逆耳,愿于苦处辨忠良”,愤慨之情洋溢诗中。
李纲足迹遍及沙县各名山胜水。他亲自为县城溪南傍溪的7座小山命为朝阳峰、碧云峰、妙高峰、真隐峰、桂花峰、凝翠东峰、凝翠西峰,并在境内选出8处名胜作为“沙阳八景”,即凤岗春树、豸角秋烟、七峰叠翠、十里平流、洞天瀑布、瑶池夜月、瀛洲夕照、吕峰晴雪。
宣和二年(1120年)六月,李纲复官承事郎离开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