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麟,字梦兆,南平人,后迁居沙县城关。宋大观三年(1110年)进士,任闽县知县。当时有人说神仙要降临天庆观,郡守认为很神奇。要将这消息禀告朝廷。陈麟坚决不同意,郡守大怒,其他官员都很害怕,陈麟不为所动,不慌不忙地说:“皇上即使可以欺骗,上天也不能够欺骗啊!”于是,这件事就平息下来了。有个有钱人诬告他的邻居是盗贼,陈麟察明冤情就释放了他。不久终于捕获真正的盗贼。有人借助权贵的势力,要迁移别人的墓地,并把这事交代给陈麟去办,陈麟不答应。权贵派来的人借故杖打县差,以此进行要挟,陈麟始终没有动摇。那人又向各县征索奇花怪石,其他各县唯命是听,只有闽县陈麟没有执行。使者更生气了,派人对陈麟说:“你依仗谁,胆敢如此!”陈麟回答说:“清寒小官,只是洁身自守罢了。”
当时陈麟和黄琮、翁谷被人称为“闽中三循吏”。
南宋绍兴初(1131年)升任韶州知州,后提为湖南转运使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