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锦堂(?~1924年),又名华生、发生,长汀人。民国3年(1914年)前后在将乐、归化(今明溪)一带以打银为掩护,暗中组织地下帮会“哥老会”,后上山为匪。民国7年初被北洋军驻福建李厚基下属张汝清部收编,任福建陆军第一师补充营营长。民国11年投靠王永泉,升任福建警备第一路上校统领,同年进驻沙县。翌年复改换门庭,由周荫人委派为福建陆军第一旅旅长,驻扎在沙县、永安、归化一带,旅部设在沙县东岳宫。民国12年,郭锦堂在南郡会馆私设铸币厂,大量铸造面值二角的辅币。成色先是银七铜三,不久即变为银、铜各半,甚至银少铜多。由于成色不足,价值不及面值的一半。百姓深受其害,郭锦堂却大发其财。同年成立垦殖局强迫农民种罂粟。第二年收成不好,郭派兵下乡勒索“赔偿费”,百姓苦不堪言。
郭锦堂驻沙县期间,为了榨取军费,在城关开设赌场、鸦片烟馆和花捐局,一时间赌博、吸鸦片、卖淫等伤风败俗的丑事泛滥成灾。此外,诸如占人屋宅、霸人坟地、设立百货捐局百般勒索等等,无不给地方造成祸害。
郭锦堂还凭借手中军队,随意委派地方官员,把持辖区内军事、政治、经济大权。
民国13年郭锦堂病死,其弟郭凤鸣继任旅长。